青安 3.0 · 常見問題
常見問題 FAQ
以下每一題都已依官方定案文件逐題核對——「公股銀行辦理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原則」(115/7/27 修正)與國庫署「青安3.0問答集」(115/7/28,32 題)——並附條號、題號出處,不做臆測。
Q1.青安 3.0 什麼時候上路?青安 2.0 還來得及申請嗎?
青安 3.0 已於 2026/8/1(民國 115/8/1)上路開始受理,申辦期間至 2029/7/31 止,撥款至遲不得逾 2029/10/31(問答集 Q3、貸款原則六)。青安 2.0 以「申請日」為準,已於 2026/7/31 截止收件,現在無法再申請;只有 7/31(含)前已向公股銀行送件、尚未撥款者,依 2.0 規定續辦。
Q2.年所得 200 萬是看「個人」還是「全家」?
看借款人「本人」的年所得總額,上限 200 萬元,不是家庭合計;國庫署長受訪時說明,改採個人所得是為了避免「懲罰結婚」。認定方式已定案(問答集 Q9):由你授權銀行透過「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平台(MyData)」或查調國稅局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認定;攤販、自營商等可提供資金流程或營業資料等收入證明。另外,借款人必須是房屋所有權人。
Q3.「申貸年齡+核貸年限 ≤ 80」到底是什麼意思?
除了「申貸時未滿 50 歲」之外,還有一條容易被忽略的限制:申貸年齡加上核貸年限,合計不得超過 80(貸款原則三(三))。舉例來說,45 歲申貸者最長只能貸 35 年(45+35=80),而不是 40 年;要吃到 40 年的年限上限,申貸時必須在 40 歲以下。本工具的可貸年限=min(40, 80−申貸年齡)。另外年齡以「申請日」為準:送件當天未滿 50 歲即可,之後核貸時已滿 50 歲不影響(問答集 Q4)。
Q4.新婚 1,200 萬、育兒 1,500 萬,是「額外加碼」還是「貸款上限」?
是「額度上限」提高,不是外加金額。一般額度上限最高 1,000 萬;申請日前 2 年內完成結婚登記者,上限提高到 1,200 萬;育有未成年子女者,上限 1,500 萬(貸款原則三(二))。婚育加碼只適用 2026/8/1 起的新申請案、不溯及既往,7/31 以前已撥貸的案件不得以改貸、增貸、轉貸方式提高額度(問答集 Q14)。也要留意貸後管理:撥貸後婚姻關係消滅(配偶死亡除外)者,超過 1,000 萬的部分自消滅日起停止利息補貼、溢領部分追回(問答集 Q12)。
Q5.房價上限各縣市是多少?是看「鑑價」還是「買賣總價」?
房價上限為:台北市 3,500 萬、新北市與新竹縣(市)2,500 萬、其他縣市 2,000 萬。認定採「銀行鑑價」與「買賣總價」二者取孰高——只要較高的那一項超過上限,就不符合(貸款原則二(五))。此限制僅用於審認申貸資格(問答集 Q10)。
Q6.新竹「縣」也算 2,500 萬那一級嗎?還是只有新竹市?
新竹縣與新竹市都算,都適用 2,500 萬上限。貸款原則二(五)明文寫「新北市及新竹縣(市)2,500 萬元」。(政策公布初期部分媒體只寫到新竹市,請以官方條文為準。)
Q7.成數、年限、寬限期上限各是多少?名下已有房子能申請嗎?
成數最高 8 成,這是上限,實際成數依銀行 5P 授信原則核定(問答集 Q11);貸款年限最長 40 年、「含」寬限期 5 年——40 年是含寬限期的總年限,不是 40+5(貸款原則三(三))——並同時受「申貸年齡+年限 ≤80」限制。資格上須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均無自有住宅,以「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」查無建物為準;停車位、靈骨塔位不算住宅,共有持分合計未滿 40 平方公尺仍可申辦(問答集 Q5、Q19、Q24、Q25)。核貸時須簽自用住宅使用切結書。
Q8.「限貸一次」到底怎麼算?曾經辦過青安 1.0/2.0 還能再申請 3.0 嗎?
已有官方精確定義(貸款原則二(二)、問答集 Q32):「112 年 8 月 1 日(2023/8/1)以後」曾經公股銀行核貸青安貸款、或曾經農業金融機構核貸「青年安居購屋優惠貸款」(農安貸款)者,不得再申辦——農安貸款也算一次。反過來說,2023/8/1 之前辦過舊青安的人不在此限,仍可申請 3.0。銀行受理時會查詢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的建檔資料核對。
Q9.我已經 50 歲以上(或年所得超過 200 萬),現在還有青安可以辦嗎?
沒有了。青安 3.0 要求申貸時未滿 50 歲、本人年所得不逾 200 萬(貸款原則二(一)(四)),而沒有這兩項限制的青安 2.0 已於 2026/7/31 截止收件——先前提醒的「7/31 末班車」已經開走,只有 7/31 前已送件、尚未撥款者依 2.0 續辦。要留意年齡以申請日為準,送件當天未滿 50 歲即可(問答集 Q4)。8/1 之後的其他房貸方案不在青安範圍,請洽各銀行。
Q10.已經申請了 2.0 但還沒撥款,可以改申 3.0 嗎?
有條件可以,但是「單向、不可逆」。2026/7/31 以前申辦、尚未撥款的案件,符合「婚育家庭資格」者——申請日前 2 年內完成結婚登記,或育有未成年子女(懷孕以孕婦健康手冊等文件佐證)——可於撥貸前提供證明文件撤案,並於同一天以原貸款標的重新申請 3.0(問答集 Q12、Q13)。適用範圍比政策公布初期推測的「本人結婚或懷孕」更寬。但一旦撤案改申 3.0 就不能再變回 2.0,請先比較兩制對你何者有利再決定。
Q11.優惠利率 1.775% 是怎麼組成的?3 年之後會怎麼變?
優惠後利率 1.775%=計息基準 2.275%(中華郵政 2 年期定儲機動利率 1.72%+加碼 0.555%)扣掉政府補貼 1.5 碼與銀行減收半碼(合計 2 碼)。2026/8/1 起的申貸案件只有「一段式機動利率」可選,二段式機動與混合式固定已取消(貸款原則三(四))。全額優惠自撥貸日起 3 年,期滿後每年減半碼退場:期滿後第 1 年 1.9%、第 2 年 2.025%、第 3 年 2.15%、第 4 年起回復 2.275%(貸款原則附表三)。基準是機動利率、會隨郵儲牌告浮動;另外,轉貸不適用利息優惠(問答集 Q23)。
Q12.青安 3.0 適用同性婚姻嗎?
官方問答集(32 題)沒有特別點名同性婚姻;「含同性婚姻」的說法出自國庫署長受訪(中央社報導)。就條文而言,貸款原則以民法上的婚姻與戶籍登記為認定依據——例如新婚加碼看「申請日前 2 年內完成結婚登記」——並未按婚姻型態區分。實際認定以承貸銀行與主管機關為準。
Q13.房子要什麼時候過戶,才來得及申請青安 3.0?
貸款標的必須是「申請日前 6 個月內因買賣取得所有權」的住宅,以建物謄本的登記日期為準;如果還沒過戶,也可以先送件,經銀行核准後於「核准後 6 個月內」完成所有權登記即可(貸款原則三(九)、問答集 Q17)。注意三種情形不適用:自地自建不行(Q27)、不能先申請保留額度再找房子(Q20)、一次購買兩戶也不行(Q28)。
Q14.用青安 3.0 買的房子可以出租嗎?頂樓加蓋或當公益出租人呢?
不可以。核貸時須簽訂「自用住宅使用切結書」,分租部分房間、整層出租、頂樓加蓋出租,或把房子提供作公益出租,都違反自住規定(問答集 Q21、Q22);違規者自事實發生日起停止利息補貼、已溢領的補貼由銀行追回,銀行並可書面通知 14 天後停止補貼。唯一明文不受影響的是「屋頂出租設置太陽能光電」——2026/8/1 起的新規定,既有貸款戶也適用(問答集 Q31)。
Q15.這個工具是官方的嗎?資料多新?之後會更新嗎?
這不是官方工具,而是非官方試算。內容已依 115/7/27 修正的「公股銀行辦理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原則」與 115/7/28 國庫署問答集(32 題)逐條核對,資料版本 2026-08-01。官方細則若再修正,本工具會跟著更新。實際核貸條件、利率與額度,一律以各承貸銀行審核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