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安 3.0 資格試算3.0 受理中 · 2.0 已截止

已申請青安 2.0 還沒撥款,能撤案改申 3.0 嗎?

可以,而且規則已經定案(國庫署問答集第 12、13 題)。如果你在 2026/7/31(含)以前已經向公股銀行申辦青安 2.0、目前還沒撥款,而且符合 「婚育家庭資格」——申請日前 2 年內完成結婚登記,或育有未成年子女(懷孕中以孕婦健康手冊等文件佐證)——就能在撥貸前「撤案」,並於同一天以原貸標的重新申請已於 2026/8/1 上路的青安 3.0。但撤案改申是單向的——一旦選定 3.0,就不能再變回 2.0。而且它唯一的實質好處只有一個: 婚育族的「額度上限」被拉高(新婚 1,200 萬、育兒 1,500 萬,2.0 一律 1,000 萬); 利率與補貼退場曲線兩制完全一樣。所以先搞懂你到底有沒有需要,再動手。

撤案改申的三個條件,缺一不可

這條「銜接」規則不是每個辦 2.0 的人都能用,官方設了三道門檻,必須同時成立:

  • 時間:2026/7/31(含)以前就已經向公股銀行提出 2.0 申請(以申請日為準)。2.0 已於 7/31 截止收件,這批「已送件、未撥款」 的案件是唯一還留在 2.0 軌道上的族群。
  • 進度:這筆 2.0 到現在還沒撥款。已經撥款就定案了,沒得改。
  • 婚育資格:申請日前 2 年內完成結婚登記(新婚),或育有未成年子女 (育兒);懷孕中的準爸媽,依問答集第 13 題以孕婦健康手冊等文件佐證。

這裡跟政策剛拍板時流傳的版本有一個重要差異,值得講清楚:當時外界(包含本站) 多推測銜接資格「僅限申辦後本人結婚或懷孕」、憑證形式也待確認。國庫署問答集第 12 題的定案文字是「符合婚育家庭資格者」——也就是只要育有未成年子女就符合, 不要求是 2.0 送件之後才新發生的婚育事件;懷孕則以孕婦健康手冊等文件佐證育兒資格 (第 13 題)。定案比先前的推測更寬。改申後落在哪一格也跟著明確: 新婚 1,200 萬、育有未成年子女 1,500 萬。

還有一個容易被漏掉的前提:既然是「改申請 3.0」,你當然得符合 3.0 的全部資格——申貸時未滿 50 歲、本人年所得 ≤ 200 萬、房子在 各縣市房價上限內、申貸年齡+核貸年限 ≤ 80、以及限貸一次。如果你當初趕在 7/31 前申辦 2.0,正是因為超齡或年收破 200 萬(2.0 沒有這些門檻,詳見 常見問題),那你本來就不符合 3.0,這條銜接規則 對你沒有意義。

這是單向道:選了 3.0 就回不去

特別要提醒:撤案改申不可逆。你一旦撤掉 2.0、選定 3.0, 就不能再反悔換回 2.0。也不能藉撤案「順便換一間房」——重新申請必須於撤案同日辦理,且標的必須是原貸住宅(問答集第 12 題)。 所以這不是「先改再說、不行再改回來」的操作,而是要先把兩制比清楚、確定 3.0 對你比較好,才值得動手。下一節就給你一張對照表。

到底划不划算?重點只在「額度上限」

很多人以為改申 3.0 利率會比較低,其實不會。依國庫署貸款原則附表,7/31 以前申辦的 2.0 與 8/1 起的 3.0,利息補貼曲線完全相同:都是自撥貸日 起 3 年全額補貼(優惠後利率 1.775%),之後每年減少半碼逐步退場,第 7 年 回復原貸款利率 2.275%(以現行基準利率推算)。所以撤案改申真正會改變的只有一件事——婚育族 可貸的「額度上限」。

比較項目續辦青安 2.0撤案改申青安 3.0
一般額度上限1,000 萬1,000 萬
新婚額度上限1,000 萬1,200 萬
育兒額度上限1,000 萬1,500 萬
利率與補貼退場撥貸起 3 年 1.775%、再逐年退場至 2.275%與 2.0 完全相同
選定後可否反悔維持原案不可逆,不能改回 2.0

結論很直接:只有當你符合婚育資格、而且真的需要貸超過 1,000 萬(房子夠貴、成數也吃得滿),撤案改申 3.0 才划算。如果你要貸的金額本來就在 1,000 萬以內,或你根本沒有婚育身分,那改與不改對你沒有差別——就別多此一舉, 維持 2.0 讓它順順撥款即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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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定案重點:動手前要知道的三件事

青安 3.0 的正式規則已全數公告——國庫署「公股銀行辦理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原則」 (115/7/27 修正)與「青安 3.0 問答集」(115/7/28 發布,共 32 題)。 撤案改申不再有「待確認」的模糊地帶,但下面三條已定案的管理規則,決定前一定要知道:

  • 同日、原標的:撤案與重新申請 3.0 須於同一天辦理, 且以原貸住宅為標的,不能趁機換屋(問答集第 12 題)。
  • 撥貸前資格喪失,回到 1,000 萬:改申 3.0 之後、撥款之前, 若婚育資格喪失(例如婚姻關係消滅),額度上限回到一般的 1,000 萬(問答集第 12 題)。
  • 貸後婚姻消滅,超額部分停止補貼並追回:撥款後若婚姻關係消滅 (配偶死亡除外),超過 1,000 萬的部分自消滅日起停止利息補貼,已溢領的補貼 由銀行追回;若婚姻經查為虛偽不實,資格自始無效,自撥貸日起停止補貼並追回 (問答集第 13 題)。

想快速判斷自己適不適合改,可以先用 首頁的 30 秒試算,把年齡、年收、縣市、房價與婚育狀況輸進去,看看你在 3.0 能貸多少、跟 2.0 差多少,再決定要不要撤案。更多逐題解答見 青安 3.0 常見問題。本文依國庫署貸款原則(115/7/27 修正)與問答集第 12、13 題整理,實際條件以承貸銀行審核為準;來源:國庫署貸款原則國庫署問答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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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工具為非官方試算,內容已依國庫署 115/7/27 修正「公股銀行辦理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原則」與 115/7/28 問答集逐條核對(資料版本 2026-08-01)。實際核貸條件、利率與額度以各承貸銀行審核為準。(本頁依 2026-08-01 查證資料撰寫,來源見 資料來源。)